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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的联网报警中心有两种,其一是对固定目标进行防范的联网报警系统,其二是针对移动目标(车船等交通工具)进行定位和防范的GPS系统,也有将这两大系统融为同一个报警中心的做法。 第一种联网报警中心大部分都是设在公安机关的指挥中心,由保安公司或者专业公司负责中心系统和用户设备器材的安装、维护、巡检等技术保障工作;公安指挥中心负责接警和处警过程的指挥调度和信息管理;辖区警务单位负责警情的处置,也有由保安员配合处警和单独对警情先期处置,一旦发现需要警察处置的情况才及时报警等多种处警方式。 也有部分地方的接警中心设置在保安公司,由保安人员负责接警和对警情的先期处置,或者由公安机关授权保安接警中心直接调度辖区警务单位处警。 完全脱离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的联网报警中心也是存在的,有像17楼的朋友介绍的形式,也有社区建立的区域性接警中心,由自己的巡逻队、物业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等负责管理运营和警情的先期处置。 第二种报警中心的设置情况基本与第一种一样,但是也有相当一大部分是完全脱离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由专业公司独立经营的,一旦发生车辆被盗抢情况,由营运单位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联网报警系统的运营利润主要与当地的经济状况、入网用户的数量、收费标准、运作模式等因数有关。对于脱离公安机关独立运行的系统,如果在一个县级地区的入网用户少于500户、每户的月收费少于150元,是没有多大利润的。同等规模的GPS系统的效益要一些。 关于处警的法律权限问题,对于一般的警情任何公民都有义务和权利到普通现场进行探视,也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警,17楼所介绍的模式是可行的。但如果是警情涉及到需要公安机关才能处置的情况,先期处警模式会延误处警时间,有时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另外一方面,联网报警是针对非法入侵、紧急求助、灾害事故等不同情况的,很多情况的发生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利处置,比如某小区的住宅室内发出报警信息,如果非警务人员想到现场,而室内主人不在就没有权利进入,如果是在夜间,甚至小区门卫就会制止外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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